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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3-03-18 16:01:39作者:北京教育考试院

 

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士学位申报流程

    1.学位申报。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3月17日-20日,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。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,网址为:(网上业务办理),考生登录“个人中心”后,在“业务办理”中点击“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报”进行申报。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,并进行网上缴费,学位评审费为100元。

   2.学位照片采集。缴费成功之后,于3月21日至3月23日进行照片采集工作。办理毕业时已采集过照片的考生,无需重新采集。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易拍)负责,采集费用30元,由考生自理。照片采集工作采用手机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,不进行现场采集。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。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照片,或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,视为申报无效。

3.资格审核。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,预计在6月中旬结束,无需考生参与。考生可于6月下旬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
4. 学位证书编号查询。考生在领取证书之前可登录自考个人中心,进入“自考信息”-“我的专业”页面,在“学位状态”栏点击“学位信息”,即可查看/下载/打印“考生学位信息表”,查询本人学位证书编号。

5. 证书发放。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详见学位申报凭单。

二 、本次学位申报的专业

1.北京理工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北京邮电大学、北京联合大学、北京建筑大学、中国传媒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北京石油化工学院、北京物资学院等9所学校主考的本科专业(中国人民大学学位申报工作安排在下半年)。

2.自本期起,已经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会计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行政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商务管理专业(本科)四个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达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,可在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(取得毕业证书两年)内,申报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的学位。申办北京理工大学学位后不可再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。

注意事项

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、缴费并采集照片,逾期不能办理。

三、咨询渠道

考生可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,具体咨询方式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,进入“自学考试”栏目--“咨询渠道”查看。

 

附件:

 

 

北京教育考试院

2023年3月1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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